rèn

历任


拼音lì rèn
注音ㄌ一ˋ ㄖㄣˋ

繁体歷任

词语解释

历任[ lì rèn ]

⒈  谓先后连续担任各项职务。

引证解释

⒈  谓先后连续担任各项职务。

宋 陆游 《老学庵笔记》卷三:“范丞相 觉民 拜参知政事时,歷任未尝满一考。”
柯蓝 《火车上的少校》:“余同志 一九四二年参加革命,历任部队班排长等职。”

国语辞典

历任[ lì rèn ]

⒈  以往各任。

如:「本校三十周年校庆大会,特别邀请历任校长莅临指导。」

历任造句

1、三子李景岱乾隆五十九年考中举人,嘉庆六年考中进士,历任河北平乡、邢台、清苑、获鹿县知县。

2、南粤国相吕嘉年迈德高,在南粤已历任三代丞相,根基牢固,势倾朝野,他的威望比南粤王都高。

3、其后,他历任苏州刺史、刑部侍郎等内外官职,冗务在身,难如所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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