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íngzài

停妻再娶


拼音tíng qī zài qǔ
注音ㄊ一ㄥˊ ㄑ一 ㄗㄞˋ ㄑㄨˇ
词性成语

词语解释

停妻再娶[ tíng qī zài qǔ ]

⒈  谓抛弃未离异的妻子再与别人结婚。犹言重婚。

引证解释

⒈  谓抛弃未离异的妻子再与别人结婚。犹言重婚。 唐 律有妻再娶者,处罪徒一年,女家减一等。参阅《唐律疏议·户婚》。

元 杨景贤 《刘行首》第三折:“员外,你不回家来,原来在这里,做个停妻再娶妻,我和你见官去。”
明 朱权 《荆钗记·参相》:“谩自相劳让,停妻再娶谁承望。”
《西游记》第二三回:“话便也是这等説,却只是我脱俗又还俗,停妻再娶了。”

国语辞典

停妻再娶[ tíng qī zài qǔ ]

⒈  抛弃未离异的妻子而再娶。

元·杨显之《潇湘雨·第四折》:「问他一个交结贡官,停妻再娶,纵容泼妇,枉法成招。」

停妻再娶造句

1、嘶!这小子可真不是个好东西啊,刚成亲半个月就想着停妻再娶,真有本座当年的风范啊!

2、只是,家丑不可外扬,他希望我不要将此事告知二位高堂,并容许他停妻再娶

3、那时赐婚到来,相公便可推却,说已经娶有正室,不敢停妻再娶作伤风败俗之事,又不敢辜负圣恩,将钦赐夫人为妾,上表辞婚,名正言顺,岂不是两全之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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